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从根本上说,

408.从根本上说,仁爱就是善愿,善愿就居于内在人,故显而易见,凡有仁爱者,当他抵抗敌人、惩罚罪犯、处罚恶人时,是通过外在人来做的;因此,完事后,他会回到居于其内在人的仁爱,并且他越能回到仁爱,就越有益,他愿意对方好,并出于善愿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之人都热心善事,并且这种热心表现于外在人时,看似发怒和燃烧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其火焰就会熄灭、减弱。而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则不然,他们的热情是使内在人升温并着火的愤怒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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