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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