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5

SS55.纯正真理的

SS55.纯正真理的教义实际上也能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露出来的。涉及人的生活,因而涉及他得救的一切都是裸露的,而其余的都穿着衣服。即便在含义穿着衣服的许多地方,这含义仍能透过衣服显现,就像脸透过一层薄纱显现一样。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而增多,并被这爱依次排列,所以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透过它们的衣服显现并闪耀出来。不过,这一切也要藉着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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