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9

SS19.圣言还有一

SS19.圣言还有一层更内在的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这在前面(6节)说过;但把这层意义解释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与其说它落入理解力的思维,不如说它落入意愿的情感。圣言里面之所以还有一层称为属天的更内在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两者都在圣言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发出;正因如此,圣言将生命赋予那些虔诚阅读它的人。等到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那一章,我们将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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