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41.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教会中的智者都知道,爱与仁的一切良善,以及智与信的一切真理皆来自神。人的理性也能看出这是真的,只要它知道爱与智慧的源头是灵界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或也可说,它们从耶和华神经由环绕祂的太阳而来。因为那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故由此如大白天一样可清楚看出,爱与智慧在其源头中是一,因而在神里面也是一,因为神是那太阳的源头。这一点可通过世间的太阳来说明:世间的太阳纯粹是火,其火热的属性产生热,其火的光辉产生光;因此,这二者在其源头处是一。
但热和光在发出时变得分离,这从它们所作用的事物明显可知。其中,有些事物接受的热相对多一些,有些事物接受的光相对多一些。这种情形尤其体现在人身上,因为人里面的生命之光,就是智慧,和生命之热,就是爱,是分离的。这是因为人必须被改造和重生,而若非生命之光,就是智慧,指示当意愿什么、热爱什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不过,要知道,神不断作工,在人里面将爱与智慧联结起来;然而,人若不注目于神,并信靠祂,就会不断作工使它们分离。于是,这二者,即爱或仁之善与智或信之真越在人里面被联结起来,人就越变成神的形像,越朝着天使所在的天堂被提升并进入其中。另一方面,这二者越在人里面被分离,人就越变成路西弗和龙的形像,从天上被摔到地上,然后堕入地下面的地狱中。这二者的结合所产生的效果是,人的状态变得如同春天的树,此时,热和光均等结合,使得树木发芽、开花、结果。而另一方面,当这二者被分离时,他的状态如同冬天的树,此时,光丧失热,这树变得光秃秃的,树叶凋零、绿色褪去。
当属灵之热,就是爱,与属灵之光,就是智慧分离时,或换句话说,当仁与信分离时,人变得如同滋生蛆虫的恶臭或腐烂的土壤,即便长出植物,其叶子也会布满虫子,然后被它们吃光。因为恶爱的诱惑本身是欲望,它们会爆发出来,不受理性的抑制和约束,反而被它热爱、纵容和滋养。总之,神不断努力联结起来的这两样事物,即爱与智慧,或仁与信,其分离好比脸色丧失红润,变得灰白如死人;或好比红润丧失白亮,使得脸色如同燃烧的火把;还好比两个人所缔结的婚约解体,使得妻子变成妓女,丈夫变成奸夫。因为爱或仁就象丈夫,智慧或信就象妻子。当这二者被分离时,属灵的卖淫嫖娼,即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就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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