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382.凡否认神创造这个世界,因而否认神的,都是恶人,因为他们是自然主义的无神论者。他们全都是邪恶的,原因在于,一切良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皆来自神。因此,那些否认神的人不愿、因而无法接受其它来源的良善,除非来自他们的自我。人的自我就是肉体的情欲,由此生发的一切都是属灵的邪恶,无论从属世的角度看,它多么象善。这些人理论上是邪恶的,而实际上的恶人则是指那些对神的诫命(它们被概括在了十诫中)置若罔闻、逍遥于律法之外的人。他们也发自内心否认神,尽管他们当中很多人嘴上承认神。原因在于,神与祂的诫命是一体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视为耶和华临在(民数记10:35,36;诗篇132:7,8)的原因。不过,为了更清楚地证明恶人无信,让我们通过下面两个要点得出一个结论:
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
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
现逐一解读这两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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