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367.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人若将主从仁与信中分离出去,就等于拿走它们的生命。没有生命的仁与信要么不复存在,要么会流产。主是生命之本(参看358节)。人若承认主,却将仁丢弃一边,那他只不过是口头上承认祂而已。他的承认和告白是冰冷的,其中毫无信可言;它缺乏属灵的本质,因为信的本质是仁爱。但是,若践行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他所践行的仁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没有永生。教会中人都知道,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因而来自主,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善与仁为一。
脱离仁之信并非信,因为信是人生命的光、而仁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从信分离,如同热从光分离。这导致人的状态如同世上的严冬,地上万物凋亡。真正的仁与真正的信就象意愿与理解力那样不可分离;否则,理解力会沦为虚无,意愿也随即如此。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居于意愿,而信居于理解力。
将仁从信分离,如同将本质从形式分离。学术界都知道,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不通过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可言,而形式若不通过本质,就不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所以,它们若彼此分离,就都无法被断定为某个事物。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就象善是真的本质,真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善与真这二者存在于每一个具有本质存在的事物中。所以,既然仁与善相关,信与真相关,那么它们可用人体的很多特征和世上的很多现象来对比说明。它们恰似肺的呼吸和心脏的收缩运动;因为仁与信就象心与肺那样不可分离;若心跳停止,肺即刻停止呼吸;若肺停止呼吸,则会完全失去意识,也无法运动肌肉,以致心脏很快停止跳动,生命迹象完全消失。这种比较是很贴切的,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也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则对应于理解力,因而也对应于信。如前所述,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这就是圣言中“心”与“气”的意思。
仁与信的分离还恰似血与肉的分离。与肉分离之血会凝成血块并变质;而与血分离之肉则会逐渐腐烂长蛆。就属灵之义而言,“血”表智与信之真,而“肉”则表爱与仁之善。血和肉的这些含义可见于《破解启示录》(关于血,379节,关于肉832节)一书。
为了仁与信能成为某个事物,它们象人体内的食物和水,或象饼和酒一样不可分离。因为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在胃中膨胀,象未消化的块状物那样损害人的胃,最后变得象烂泥。同样,只喝水或酒,不吃食物或饼,也会撑胀人的胃,还有血管和毛孔,它们由于缺乏营养,会导致身体衰弱,甚至死亡。这种比较也很贴切,因为“食物”与“饼”的属灵之义表爱与仁之善,而“水”与“酒”则表智与信之真(参看《破解启示录》50,316,778,932节)。
与信结合之仁和反过来与仁结合之信,好比少女白里透红的漂亮脸蛋。这也是极为形像的,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因着灵界太阳之火而发红,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则因着那太阳之光而发白。因此,与信分离之仁好比一张布满麻点的脸,而与仁分离之信则好比一张死尸的苍白之脸。与仁分离之信还好比半边身子瘫痪,就是所谓的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人就会死亡。它又好比被狼蛛叮咬后所患的圣维斯特舞蹈病。理性能力变得就象这个受害者,还象他那样狂舞,自以为活力四射,然而,它无法集中理性思维,思考属灵的真理,就象人躺在床上被梦魇控制一样。这一切足以论证本章这两个要点:首先,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355-361节);其次,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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