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358.⑶人还能为自己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这种情形也一样,他若靠近本为生命的主,就能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谁都可以靠近祂,没有阻碍,因为祂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37)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还有: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最后,祂说,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样的邀请或呼召是普世的,接受便是恩典?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之本,不仅是信之生命,还是仁之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太初有道。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11:25)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与仁的生命是指属灵的生命,人在世时,主将它赐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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