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6

306.⑽当订婚期结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

22.属世人凭自己的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根本不可能认识到,神是它本身,是独一无二,是最初的源头,被称为存在和彰显本身,是一切存在或生成之物的源头。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自然之物,这与其理性的本质一致,因为自婴儿至童年时,就没有别的东西曾进入他的理性。然而,人受造是为了既成为属世的,也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还会继续活着,然后活在那些在世时属灵的人当中。为此,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天堂和地狱的存在,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和信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而且,在圣言中,神揭示了祂是自有或存在,是它本身,独一无二的源头,这源头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或是初,是万有的源头。
凭着这启示,属世人是能提升自己越过自然,因而越过他自己,然后看到诸如属神之物。然而,他只能好像隔着一定距离看到,尽管神就在每个人身边。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神就在他里面。因此缘故,祂离那些爱的人非常近,爱他的人就是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祂的人,这些人仿佛能看到祂。何为信,不就是人的灵能看到事实的确如此吗?何为照着祂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中承认祂是救赎和永生的源头吗?然而,那些其信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纯粹是知识,因而生活属世之人,虽然确实看到神,但距离非常遥远,只有在他们谈论神时才会看到。这两组人之间的区别就象那些站在晴天白日下看到并触摸旁边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是人,是树还是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就象那些生活在高山上的城市中,并四处活动,与其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那山顶上俯视,却分辨不出他们所看到的是人,动物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确切地说,就象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并在那里看到他们的同胞之人和那些站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向前一个星球,声称他们看到那里有人,而事实上,他们只能大体辩认出象月球明亮区域的陆地轮廓和如暗斑一样的海洋之人之间的区别。这就是那些有信,同时过着仁爱生活之人在心里所看到的神,以及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物和那些只有关于信和仁的知识之人之间的区别,因而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却象披在肩上的麻袋那样四处携带宗教信仰的人则看不到神,只是象鹦鹉那样重复“神”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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