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若发生这种事,就会破坏刻在婚姻之爱上的秩序。因为人的心智有三个区域:其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的,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的,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的。人生来就在最低区域,但能通过照着宗教真理的生活而攀升到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还能通过爱与智慧的婚姻攀升到最高区域。最低区域,就是所谓的属世区域,就是对邪恶和淫乱的一切情欲所居之地。但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则没有对邪恶或淫乱的任何情欲;人重生时,会被主引入这一区域。被称为属天的最高区域,是住在自己的爱里面的婚姻贞洁的居所。人通过对履行服务的爱被提升到这一区域,因为最优质的服务是那些由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所产生的服务。
由此可以简单看出,婚姻之爱若要变得贞洁,就必须自其热的最初阶段开始,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然后,它再从贞洁经由中间和最低区域降至身体。当这一切成就时,最低区域就被降下来的贞洁之爱净化,除去它的不贞洁。因此,这爱的最低层就变得贞洁了。若这爱的连续阶段因过早的肉体结合而仓促进行,后果就是,此人正出于天生不贞洁的最低区域行事。众所周知,这是对婚姻的冷淡和对配偶的忽视连同厌恶的开始和根源。然而,过早的结合,以及订婚时间的过长或过短所造成的后果各不相同。它们因其数量和种类众多,故很难被一一列举。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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