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5

305.⑼订婚期间,

305.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若发生这种事,就会破坏刻在婚姻之爱上的秩序。因为人的心智有三个区域:其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的,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的,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的。人生来就在最低区域,但能通过照着宗教真理的生活而攀升到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还能通过爱与智慧的婚姻攀升到最高区域。最低区域,就是所谓的属世区域,就是对邪恶和淫乱的一切情欲所居之地。但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则没有对邪恶或淫乱的任何情欲;人重生时,会被主引入这一区域。被称为属天的最高区域,是住在自己的爱里面的婚姻贞洁的居所。人通过对履行服务的爱被提升到这一区域,因为最优质的服务是那些由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所产生的服务。

由此可以简单看出,婚姻之爱若要变得贞洁,就必须自其热的最初阶段开始,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然后,它再从贞洁经由中间和最低区域降至身体。当这一切成就时,最低区域就被降下来的贞洁之爱净化,除去它的不贞洁。因此,这爱的最低层就变得贞洁了。若这爱的连续阶段因过早的肉体结合而仓促进行,后果就是,此人正出于天生不贞洁的最低区域行事。众所周知,这是对婚姻的冷淡和对配偶的忽视连同厌恶的开始和根源。然而,过早的结合,以及订婚时间的过长或过短所造成的后果各不相同。它们因其数量和种类众多,故很难被一一列举。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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