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若发生这种事,就会破坏刻在婚姻之爱上的秩序。因为人的心智有三个区域:其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的,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的,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的。人生来就在最低区域,但能通过照着宗教真理的生活而攀升到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还能通过爱与智慧的婚姻攀升到最高区域。最低区域,就是所谓的属世区域,就是对邪恶和淫乱的一切情欲所居之地。但被称为属灵的较高区域则没有对邪恶或淫乱的任何情欲;人重生时,会被主引入这一区域。被称为属天的最高区域,是住在自己的爱里面的婚姻贞洁的居所。人通过对履行服务的爱被提升到这一区域,因为最优质的服务是那些由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所产生的服务。
由此可以简单看出,婚姻之爱若要变得贞洁,就必须自其热的最初阶段开始,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然后,它再从贞洁经由中间和最低区域降至身体。当这一切成就时,最低区域就被降下来的贞洁之爱净化,除去它的不贞洁。因此,这爱的最低层就变得贞洁了。若这爱的连续阶段因过早的肉体结合而仓促进行,后果就是,此人正出于天生不贞洁的最低区域行事。众所周知,这是对婚姻的冷淡和对配偶的忽视连同厌恶的开始和根源。然而,过早的结合,以及订婚时间的过长或过短所造成的后果各不相同。它们因其数量和种类众多,故很难被一一列举。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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