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4

304.⑻这是那些对

304.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对贞洁者,就是那些从宗教的视角看待婚姻的人来说,灵的婚姻在先,身体的婚姻在后。他们就是前面(参看302节)所说其爱情朝着灵魂攀升,并从那高处下降的人。这些人的灵魂弃绝不受限制的两性情爱,只专注于一个人,视与他/她永恒不朽的结合,及其逐渐增长的祝福为手段,以点燃不断重塑他们心智的希望。

但不贞洁者的情形则截然不同。他们就是那些不从宗教的视角看待婚姻、视之为圣洁的人。这些人有身体的婚姻,却没有灵的婚姻。即便订婚期间出现某种灵的婚姻的表象,甚至它通过双方对其思维的提升而有所攀升,但它仍会跌回由肉体产生、存在于意愿中的情欲,因而从那里的不贞洁之物一头扎进肉体,以爱的诱人热情玷污它的最低层。结果,它像刚开始那样燃烧,因而很快燃烧殆尽,继之而来的是仲冬的寒冷;它的消失由此加速。订婚的状态对这些人几乎没有任何帮助,只是以淫荡来填满他们的淫欲,而这是对其婚姻之爱的玷污。


真实的基督教 #87

87.没有真理的良善

87.没有真理的良善和出于良善的真理之间的区别可从人身上的情形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皆居于其意愿,一切真理皆居于其觉知;若非藉着觉知,意愿凭其良善什么也做不了;它不能行动、说话和感受;它的一切能力和力量都是凭着觉知,因而凭着真理,因为觉知是真理的容器和居所。这就象心肺在人体内的运作方式。心脏若不伴随肺呼吸,就无法产生任何活动与感觉,这二者是心脏所发出的肺呼吸的结果。这一点从人窒息或溺水时丧失知觉的情形明显看出来,这时,呼吸停止,然而心脏仍在跳动。众所周知,在这些情况下,人既无活动,也无感觉。这与母亲子宫内的胎儿一个道理,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而肺则对应于觉知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明显。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天使尽管身体柔弱似婴儿,却能击溃成群的看似亚衲族人和拿非利人(即巨人)的地狱灵,将其赶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地狱洞穴;当这些地狱灵从洞穴中出没时,他们不敢靠近这位天使。凡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在灵界都象狮子,尽管他们的身体和绵羊一样没有力量。那些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世人同样拥有对抗恶与假,因而对抗密集排列的魔鬼的力量。这些魔鬼就其本质而言,无非是恶与假。神圣真理之所以有这样的力量,是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正是藉着神圣真理创造了整个宇宙;祂维护整个宇宙所凭借的一切秩序法则就是真理,故约翰福音上说:
万物是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言语(Word,道)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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