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4

304.⑻这是那些对

304.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对贞洁者,就是那些从宗教的视角看待婚姻的人来说,灵的婚姻在先,身体的婚姻在后。他们就是前面(参看302节)所说其爱情朝着灵魂攀升,并从那高处下降的人。这些人的灵魂弃绝不受限制的两性情爱,只专注于一个人,视与他/她永恒不朽的结合,及其逐渐增长的祝福为手段,以点燃不断重塑他们心智的希望。

但不贞洁者的情形则截然不同。他们就是那些不从宗教的视角看待婚姻、视之为圣洁的人。这些人有身体的婚姻,却没有灵的婚姻。即便订婚期间出现某种灵的婚姻的表象,甚至它通过双方对其思维的提升而有所攀升,但它仍会跌回由肉体产生、存在于意愿中的情欲,因而从那里的不贞洁之物一头扎进肉体,以爱的诱人热情玷污它的最低层。结果,它像刚开始那样燃烧,因而很快燃烧殆尽,继之而来的是仲冬的寒冷;它的消失由此加速。订婚的状态对这些人几乎没有任何帮助,只是以淫荡来填满他们的淫欲,而这是对其婚姻之爱的玷污。


真实的基督教 #481

481.没有人会否认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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