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从前一节所列出的订婚理由明显可知,订婚有助于预备双方的心智或灵联结,或也可说,预备双方的爱情联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这样一个规则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这爱既上升,也下降。它从其最初之热朝着他们的灵魂逐渐攀升,努力在那里联结它们;这一过程是通过越来越内在地不断打开他们的心智进行的。没有哪种爱比婚姻之爱更努力地打开心智,或更强有力、更易于打开心智的内层;因为各自的灵魂都有这种意图。就在这爱朝灵魂攀升的那一刻,它也朝身体下降,并披上身体这件衣服。
然而,要知道,婚姻之爱在下降时所具有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攀升的高度。若抵达巅峰,它就贞洁地下降;否则,就不贞洁地下降。原因在于,心智的低层是不贞洁的,而它的高层是贞洁的。事实上,心智的低层附着于身体,而它的高层则与低层保持分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305节)。由此可见,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只是这一切照着他们的情感而以不同的方式发生。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