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从前一节所列出的订婚理由明显可知,订婚有助于预备双方的心智或灵联结,或也可说,预备双方的爱情联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这样一个规则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这爱既上升,也下降。它从其最初之热朝着他们的灵魂逐渐攀升,努力在那里联结它们;这一过程是通过越来越内在地不断打开他们的心智进行的。没有哪种爱比婚姻之爱更努力地打开心智,或更强有力、更易于打开心智的内层;因为各自的灵魂都有这种意图。就在这爱朝灵魂攀升的那一刻,它也朝身体下降,并披上身体这件衣服。
然而,要知道,婚姻之爱在下降时所具有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攀升的高度。若抵达巅峰,它就贞洁地下降;否则,就不贞洁地下降。原因在于,心智的低层是不贞洁的,而它的高层是贞洁的。事实上,心智的低层附着于身体,而它的高层则与低层保持分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305节)。由此可见,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只是这一切照着他们的情感而以不同的方式发生。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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