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来自这倾向的欲望紧随其后,并且他越处于自由,就越是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控制别人,占有他人财物;这两种欲望粉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仇恨反对自己的每个人,其仇恨又呼出心怀杀机的报复。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毫不在乎通奸,也不在乎诸如偷窃之类的欺诈,以及含有假见证的亵渎。凡不在乎这些事的人,内心里就是一个无神论者。这就是人出生时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人生来就是一个微型地狱。既然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不像动物,既然他是为天堂而生的,然而如前所述,其属世人或外在人却是一个微型地狱,那么可知,天堂不可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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