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5.出于认识神而对神的承认是全部神学内容的精髓和灵魂,所以我必须先从神的一体性谈起。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分为若干节予以阐述:
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神只有一位。
⑵从神发出的一种普遍感觉被注入到人类灵魂中,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⑶因此,全世界但凡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
⑷至于这一位神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和人民持有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
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⑹若神不是一位,整个宇宙无法被造并维持存在。
⑺凡不承认神者皆被逐出教会、受到诅咒。
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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