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真实的基督教 #306

306.“孝敬父母”

306.“孝敬父母”的灵义是指崇敬和热爱神与教会。从灵义上说,父亲是指神,祂是所有人的父亲;母亲是指教会。天堂的孩子和天使不认识其他的父或母,因为主借着教会使他们重生。因此,主说: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这是对着天堂的孩子和天使说的,不是对着地上的孩子和世人说的。在主祷文中,也有类似的教导,如:“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
在灵义上,母亲是指教会,原因是:教会用属灵的食物喂养子女,犹如世上的母亲用属世的食物喂养子女。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教会经常被称作母亲。如: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5)
又如: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那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那一个债主呢?(以赛亚书50:1;以西结书16:45;19:10)
再如福音书:
耶稣伸手指着门徒,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9,50;马可福音3:33-35;路加福音8:21;约翰福音1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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