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真实的基督教 #166

166. (2)这三

166. (2)这三者,即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它们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每个物体都有基本要素和具体要素,二者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人的基本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活动,这三者组成一个本质。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来自另一个,因另一个而存在,它们在一个完整的链条中。每个人都始于灵魂,灵魂才是精子的真正本质。
灵魂不仅发起、还相继产生身体结构,然后产生从灵魂与身体一起发出的一切事物,也就是所谓的活动。因此,从一个由另一个产生,以及随后的嵌入和联结可以看出,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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