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0

300.⑷女方宣布同

300.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信物是指礼物。同意之后,这些就是订婚的确认和见证,也是喜爱和幸福的最初标志。这些礼物之所以是确认,是因为它们是同意的信物。这就是为何当两人就某事达成一致时,我们会说“给我一个信物。”同样,若两人郑重订婚,并赠予礼物确认订婚,我们就说他们许下诺言,因而通过订婚予以确认。

这些礼物起到见证的作用,因为信物如同相爱的永久可见证据,因而也是对它们的纪念,尤其是戴上能看得见的戒指、香囊、吊坠等。它们形成代表新郎和新娘意志的一种形像。这些信物是喜爱的最初标志,因为婚姻之爱承诺的是永恒的喜爱,这些礼物就是其最初果实。它们标志着爱情的幸福,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一看到它们,心里就欢喜;并且由于爱情就在它们里面,所以这些喜爱的标志比其它任何礼物都要亲切和珍贵,仿佛他们的心就在其中。

由于这些信物起到巩固婚姻之爱的作用,所以同意后赠予礼物是古人当中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接受它们后,这对情侣就算订婚了,也就是说,这二人被宣称为新郎和新娘。然而,要知道,礼物的赠予还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即:是订婚前赠送还是订婚后赠送。若订婚前赠送,它们就是同意订婚的确认和见证;若订婚后赠送,它们就是同意结婚的确认和见证。


真实的基督教 #383

383.⑴恶人无信,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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