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信物是指礼物。同意之后,这些就是订婚的确认和见证,也是喜爱和幸福的最初标志。这些礼物之所以是确认,是因为它们是同意的信物。这就是为何当两人就某事达成一致时,我们会说“给我一个信物。”同样,若两人郑重订婚,并赠予礼物确认订婚,我们就说他们许下诺言,因而通过订婚予以确认。
这些礼物起到见证的作用,因为信物如同相爱的永久可见证据,因而也是对它们的纪念,尤其是戴上能看得见的戒指、香囊、吊坠等。它们形成代表新郎和新娘意志的一种形像。这些信物是喜爱的最初标志,因为婚姻之爱承诺的是永恒的喜爱,这些礼物就是其最初果实。它们标志着爱情的幸福,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一看到它们,心里就欢喜;并且由于爱情就在它们里面,所以这些喜爱的标志比其它任何礼物都要亲切和珍贵,仿佛他们的心就在其中。
由于这些信物起到巩固婚姻之爱的作用,所以同意后赠予礼物是古人当中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接受它们后,这对情侣就算订婚了,也就是说,这二人被宣称为新郎和新娘。然而,要知道,礼物的赠予还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即:是订婚前赠送还是订婚后赠送。若订婚前赠送,它们就是同意订婚的确认和见证;若订婚后赠送,它们就是同意结婚的确认和见证。
252.许多其它表述也一样,如当提及欢喜时,也会提及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约珥书1:16)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撒迦利亚书8:19)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祢使我听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
在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欢喜”和“快乐”之所以一同被提及,是因为“欢喜”用来论及良善,“快乐”用来论及真理;换句话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因为“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换句话说,“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参看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参看启示录21:2,9;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及耶稣说: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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