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揭秘启示录 #7

7.“凡他所看见的”

7.“凡他所看见的”表他们在启示录的一切事上的启示。“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因为它们不过是异象,而是指凡“约翰”所表之人所看见的,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透过约翰的异象,这些人看到有关教会状态的奥秘,因此不是当他们自己阅读时看到的,而是当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时看到的。再者,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某人看见某事,他看到这就是真理。因为人的灵也有视觉,和肉体一样。不过,人以其灵看见属灵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来看,而以其肉体看见属世之物,因为他凭尘世之光来看。属灵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之物是它们的形式。被称为认知的,正是人的属灵视觉。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就灵义而言,“凡他所看见的”,以及下文经上说“他看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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