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484.从名为《协和信条》的基督教会著作(当人阅读时),连同从圣言此处和别处所引用的一些经文,谁看不出(我真不愿说出愚蠢二字)上述摘录(464节)何等空洞?难道他就不会思考一下:假如“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的教导是正确的,那么本为行善的宗教信仰岂不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术语?脱离宗教信仰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木头的树皮,只能用来烧掉?而且,人还会想,如果由于没有宗教信仰而没有了教会,那么天堂与地狱岂不是教会领袖和牧师们杜撰的传说,用来迷惑百姓,提升自己的名气?这就是很多人口中可憎说辞的源头,即:谁能靠自己行善,或获得信仰呢?结果,他们漠视这些事,活得就像异教徒。可是,我的朋友,避恶行善,尽心尽性信主,主必爱你,赐你行善之爱和相信之信,也就是信靠。然后,你会出于爱行善;出于信,也就是信靠而相信。若你坚持这样做,一种相互结合就会产生。这结合将是永恒的,这就是救恩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能力行善,凭自己的心智信主,不就成了一片旷野和沙漠吗?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将其弹回去;或像一片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草。他必像干涸的泉源,或像由于河道堵塞而停滞的一潭死水,又或像既没有收成也没有水的居住地,除非速速逃离,另觅他处,否则必饥渴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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