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8

298.⑶女方在同意

298.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之所以必须征求父母意见,是因为他们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讨论并给出建议。出于判断力,是因为他们上了年纪;而判断力随年龄而来,因此能清楚看出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出于了解,就是既了解追求者,也了解他们的女儿。他们通过搜集信息了解追求者,至于他们的女儿,他们早就了解了,因此他们能以联合的眼光对他们俩得出结论。出于爱,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女儿,会为她寻求最好的;事实上,为女儿找一个家,就等于照顾他们自己的家庭和他们本人。

真实的基督教 #626

626.当今教会之信

626.当今教会之信,被认为是称义的唯一要求,和报应为一体;换句话说,在当今教会,信和报应构成一个整体,因为一个包含另一个,或各自相互交替进入对方,使之存在。因为若只提及信,不加上报应,信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声音;若只提及报应,不加上信,报应也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声音;但当二者一起提及时,结果就是清晰的表达,然而仍旧没有意义。为使觉知了解其中真实的含义,必须加上第三个,即基督的功德。这一切形成一个观念,即人能以某种理智发声。因为当今教会之信是,父神转嫁了圣子的公义,并派出圣灵带来它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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