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这是作出选择后的结果。追求女人,向她们求婚本身对男人来说是高尚、得体的,但对女人则不然。女人若真的去追求和求婚,不但会受到诽谤,而且求婚后会被看贱,或婚后被视为放荡,只能生活在冷漠和厌恶中。因此,这会使婚姻陷入悲惨的境地。因此缘故,妻子们甚至将屈服于男人要求的压力当成一种美德。谁都不难预见,女人若追求男人,很少被接受,要么被愤然拒绝,要么被唆使放荡;她们还会糟践自己的谦逊。此外,男人天生没有两性情爱,如前所示(161节);没有这爱,生活就缺乏内在的乐趣。所以,男人若要通过这爱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就有义务讨好女人,礼貌、殷勤、谦卑地靠近她们,乞求她们给求婚者的生活增添她们所能带来的那份甜蜜。而且,女性相对男人所拥有的漂亮脸蛋、身材和举止也算是一种额外的奖赏。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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