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7

297.⑵男人应追求

297.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这是作出选择后的结果。追求女人,向她们求婚本身对男人来说是高尚、得体的,但对女人则不然。女人若真的去追求和求婚,不但会受到诽谤,而且求婚后会被看贱,或婚后被视为放荡,只能生活在冷漠和厌恶中。因此,这会使婚姻陷入悲惨的境地。因此缘故,妻子们甚至将屈服于男人要求的压力当成一种美德。谁都不难预见,女人若追求男人,很少被接受,要么被愤然拒绝,要么被唆使放荡;她们还会糟践自己的谦逊。此外,男人天生没有两性情爱,如前所示(161节);没有这爱,生活就缺乏内在的乐趣。所以,男人若要通过这爱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就有义务讨好女人,礼貌、殷勤、谦卑地靠近她们,乞求她们给求婚者的生活增添她们所能带来的那份甜蜜。而且,女性相对男人所拥有的漂亮脸蛋、身材和举止也算是一种额外的奖赏。

真实的基督教 #377

377.⑶唯独仁产生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