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原因在于:男人生来是理解力,女人生来是爱;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然而,女人依然有权选择其中一位追求者。关于第一个原因,即:男人拥有选择权是因为他们生来是理解力。这是因为,理解力能清楚看到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并区分它们,因此能明智选择适合的。女人的情况则不然,因为她们生来是爱,没有那光的清晰视觉,因此只会根据其爱的倾向下定结婚的决心。即使她们知道如何辨别男人,她们的爱仍被表象牵引。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选择适合男人而非女人是因为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那些爱一切异性的人才能自由地四处查看,然后下定决心。女人则不然,因为她们天生只爱一位异性。你若愿意,就能证明这一点:随便问一个男人他对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有何看法;你会发现,鲜有男人不赞成一夫多妻,这也是男人爱一切异性的结果。同样的问题,若反过来再问问女人,除了妓女外,几乎所有女人都会反对一夫多妻。因此我们才会说,女人只爱一位异性,所以她们拥有婚姻之爱。
关于第三个原因,即: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这一点不证自明。由此可推知,表明自己的爱情是男人的事,他们若表明,就是在选择。众所周知,女人有权在她们的追求者当中进行选择;不过,这种选择是受到限制和有限的;而男人的选择是宽泛和无限的。
563.众所周知,习惯成自然,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就很难。自我反省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过也是一样。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劳作到晚更容易的呢?然而,一个生活轻闲的绅士或虚弱的人做同样的事,仅半个小时就疲倦不堪、大汗淋漓。对一个赛跑者来说,拿着手杖、穿着软鞋赶几英里的路是很容易的事,而一个习惯坐马车的人则很难从这条街慢慢跑到下条街。
凡工作积极上进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离开工作岗位,会急于回来;而同行的懒散技工,则很难被驱使工作。每个人都一样,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于一个勤于虔诚的人,还有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奴隶,还有比这更难的吗?反之亦然。首次在国王面前布道,哪个牧师不胆怯?但经常这样做,他就放开胆了。对于一个天使般的人,还有比将他们的眼目提升到天堂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魔鬼般的人,还有比把他们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吗?不过,后者若变成伪君子,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人人都会充满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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