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原因在于:男人生来是理解力,女人生来是爱;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然而,女人依然有权选择其中一位追求者。关于第一个原因,即:男人拥有选择权是因为他们生来是理解力。这是因为,理解力能清楚看到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并区分它们,因此能明智选择适合的。女人的情况则不然,因为她们生来是爱,没有那光的清晰视觉,因此只会根据其爱的倾向下定结婚的决心。即使她们知道如何辨别男人,她们的爱仍被表象牵引。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选择适合男人而非女人是因为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那些爱一切异性的人才能自由地四处查看,然后下定决心。女人则不然,因为她们天生只爱一位异性。你若愿意,就能证明这一点:随便问一个男人他对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有何看法;你会发现,鲜有男人不赞成一夫多妻,这也是男人爱一切异性的结果。同样的问题,若反过来再问问女人,除了妓女外,几乎所有女人都会反对一夫多妻。因此我们才会说,女人只爱一位异性,所以她们拥有婚姻之爱。
关于第三个原因,即: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这一点不证自明。由此可推知,表明自己的爱情是男人的事,他们若表明,就是在选择。众所周知,女人有权在她们的追求者当中进行选择;不过,这种选择是受到限制和有限的;而男人的选择是宽泛和无限的。
537.必须知道的是,那些仅出于属世之善,而非出于宗教信仰行善的人死后不被接纳,因为其仁爱仅含属世之善,不含属灵之善。而将主与人联结起来的正是属灵之善,而非脱离属灵之善的属世之善。属世之善仅属于血气,生来从父母获得;而属灵之善属于从主新生的灵。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行出仁爱的好行为,并出于同样的动机弃绝恶行之人,在他们接受新教会关于主的教导之前,好比结好果子的树,只是果子数量稀少;也好比结好果子,但果子个头小的树,尽管它们在花园得到照料。他们还好比森林里的橄榄树和无花果树,又好比山丘上的芳香草本和灌木;又好比举行虔诚敬拜所在的小神殿或小教堂,因为他们就是但以理书(8:2-14)所说的右手边的母绵羊和山羊所攻击的公绵羊。在天堂,他们穿着红色衣服,一旦被引入新教会的良善,就穿上紫色衣服,这衣服随着他们也接受真理而具有美丽的金色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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