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原因在于:男人生来是理解力,女人生来是爱;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然而,女人依然有权选择其中一位追求者。关于第一个原因,即:男人拥有选择权是因为他们生来是理解力。这是因为,理解力能清楚看到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并区分它们,因此能明智选择适合的。女人的情况则不然,因为她们生来是爱,没有那光的清晰视觉,因此只会根据其爱的倾向下定结婚的决心。即使她们知道如何辨别男人,她们的爱仍被表象牵引。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选择适合男人而非女人是因为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那些爱一切异性的人才能自由地四处查看,然后下定决心。女人则不然,因为她们天生只爱一位异性。你若愿意,就能证明这一点:随便问一个男人他对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有何看法;你会发现,鲜有男人不赞成一夫多妻,这也是男人爱一切异性的结果。同样的问题,若反过来再问问女人,除了妓女外,几乎所有女人都会反对一夫多妻。因此我们才会说,女人只爱一位异性,所以她们拥有婚姻之爱。
关于第三个原因,即: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这一点不证自明。由此可推知,表明自己的爱情是男人的事,他们若表明,就是在选择。众所周知,女人有权在她们的追求者当中进行选择;不过,这种选择是受到限制和有限的;而男人的选择是宽泛和无限的。
41.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教会中的智者都知道,爱与仁的一切良善,以及智与信的一切真理皆来自神。人的理性也能看出这是真的,只要它知道爱与智慧的源头是灵界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或也可说,它们从耶和华神经由环绕祂的太阳而来。因为那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故由此如大白天一样可清楚看出,爱与智慧在其源头中是一,因而在神里面也是一,因为神是那太阳的源头。这一点可通过世间的太阳来说明:世间的太阳纯粹是火,其火热的属性产生热,其火的光辉产生光;因此,这二者在其源头处是一。
但热和光在发出时变得分离,这从它们所作用的事物明显可知。其中,有些事物接受的热相对多一些,有些事物接受的光相对多一些。这种情形尤其体现在人身上,因为人里面的生命之光,就是智慧,和生命之热,就是爱,是分离的。这是因为人必须被改造和重生,而若非生命之光,就是智慧,指示当意愿什么、热爱什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不过,要知道,神不断作工,在人里面将爱与智慧联结起来;然而,人若不注目于神,并信靠祂,就会不断作工使它们分离。于是,这二者,即爱或仁之善与智或信之真越在人里面被联结起来,人就越变成神的形像,越朝着天使所在的天堂被提升并进入其中。另一方面,这二者越在人里面被分离,人就越变成路西弗和龙的形像,从天上被摔到地上,然后堕入地下面的地狱中。这二者的结合所产生的效果是,人的状态变得如同春天的树,此时,热和光均等结合,使得树木发芽、开花、结果。而另一方面,当这二者被分离时,他的状态如同冬天的树,此时,光丧失热,这树变得光秃秃的,树叶凋零、绿色褪去。
当属灵之热,就是爱,与属灵之光,就是智慧分离时,或换句话说,当仁与信分离时,人变得如同滋生蛆虫的恶臭或腐烂的土壤,即便长出植物,其叶子也会布满虫子,然后被它们吃光。因为恶爱的诱惑本身是欲望,它们会爆发出来,不受理性的抑制和约束,反而被它热爱、纵容和滋养。总之,神不断努力联结起来的这两样事物,即爱与智慧,或仁与信,其分离好比脸色丧失红润,变得灰白如死人;或好比红润丧失白亮,使得脸色如同燃烧的火把;还好比两个人所缔结的婚约解体,使得妻子变成妓女,丈夫变成奸夫。因为爱或仁就象丈夫,智慧或信就象妻子。当这二者被分离时,属灵的卖淫嫖娼,即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就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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