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6

296.⑴选择追求谁

296.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原因在于:男人生来是理解力,女人生来是爱;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然而,女人依然有权选择其中一位追求者。关于第一个原因,即:男人拥有选择权是因为他们生来是理解力。这是因为,理解力能清楚看到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并区分它们,因此能明智选择适合的。女人的情况则不然,因为她们生来是爱,没有那光的清晰视觉,因此只会根据其爱的倾向下定结婚的决心。即使她们知道如何辨别男人,她们的爱仍被表象牵引。

关于第二个原因,即:选择适合男人而非女人是因为男人一般爱一切异性,而女人只爱一位异性,那些爱一切异性的人才能自由地四处查看,然后下定决心。女人则不然,因为她们天生只爱一位异性。你若愿意,就能证明这一点:随便问一个男人他对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有何看法;你会发现,鲜有男人不赞成一夫多妻,这也是男人爱一切异性的结果。同样的问题,若反过来再问问女人,除了妓女外,几乎所有女人都会反对一夫多妻。因此我们才会说,女人只爱一位异性,所以她们拥有婚姻之爱。

关于第三个原因,即:说出并公开表明自己的爱情对男人来说并无不妥,但对女人不合适,这一点不证自明。由此可推知,表明自己的爱情是男人的事,他们若表明,就是在选择。众所周知,女人有权在她们的追求者当中进行选择;不过,这种选择是受到限制和有限的;而男人的选择是宽泛和无限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⑵教义应取自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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