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856.启20: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表那些此前一直在低地被隐藏并看顾的人被主接升天堂,基督新天堂因他们得以增长后,所有那些确认信之虚假的人就会被释放。“那一千年完了”表示那些至今仍在低地被隐藏和看顾的人被主接升天堂后。“那一千年完了”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此前4至6节唯独论述了那些敬拜主,并照其诫命生活之人的得救,这个时间段就是“一千年”所指的。诚然,这里没有说他们从低地被接升上去,然而这一点从前文(启示录6:9-11)明显可知,那里说他们被看到“在祭坛底下”,“在祭坛底下”就表示低地;所以,他们在此也被称为“神和基督的祭司”(20:6,854节)。此处也没有说,基督新天堂因他们得以增长,尽管这一点从论述基督新天堂的14章很明显地看出来,对此,可参看那里所给出的解读(尤其612, 613, 626, 631, 647, 659, 661节)。“撒但从监牢里被释放”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教义上确认唯信的人要被释放,是因为那“龙”在此被称作“撒但”,没有像之前那样同时被称作“魔鬼”(20:2);作为“魔鬼”的“龙”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而作为“撒但”的“龙”表示那些陷入信仰的虚假之人(841节);至于各自的性质,可参看下一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