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5

第13章 订婚和婚

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5

5.“祂就差遣使者晓

5.“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表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祂就差遣使者晓谕”在灵义上表示出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使者”(即天使)处处表示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是因为天使离了天堂就无法与人说话,那里有每位天使与全体天使的结合,人人都通过这种团契说话,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中,天堂好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人透过他的身体出于灵魂与另一人说话。这一切在与其心智的一切事物及每一个事物的结合中成就,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当中。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部分的解释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由此明显可知,“使者”(即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使者”(即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适合天使的事物,而是因主的神性,凭此他们获得爱与智慧,甚至生命。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透过他晓谕约翰。
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些事已揭示给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因为这些人就是“约翰”所指的。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属于教会的所有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从抽象意义上说,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这些事物由“约翰”、“雅各”、“彼得”来表示,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22节)这本小书。
由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它们就包含在他所看到的异象中。在圣言中,凡人名、地名皆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可证实,“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透过信产生善行,而不是仁凭自身,或信凭自身产生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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