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83.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下来并披上人身,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只要想想耶和华亲自所说祂自己就是救主和救世主的经文,这种观点就会落空并消散,如以下经文: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21, 22)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 43:11)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我们的救赎主,祂的名字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 48:17; 43:14; 49:7)
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就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我以永远的慈爱怜恤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耶和华信实的神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祂有慈爱,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8)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眼目,并且心智通过眼目被打开之人,都能从上述及许多其它经文看出,神是一,祂为了实现救赎而降下来并变成人。只要留意一下所引用的有关神的这些神性说法本身,谁不能如同在晨光中那样看清这一点?然而,那些处于夜的阴影之人由于确信另有一位神自永恒而生,祂降下来施行救赎而关闭了看清这些神性说法的眼目,并在此状态下研究如何将其运用于自己的虚假并滥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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