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89.之所以通过约翰的施洗预备道路,是因为如上所述,人们以此方式被引入未来主的教会,并被带入天堂中那些等候和渴望弥赛亚的人中。他们因此受到天使保护,以防魔鬼从地狱逃出来毁灭他们。为此,玛拉基书中写到:
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免得耶和华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3:2; 4:6)
以赛亚书中同样写到: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必有残忍、忿恨、烈怒;在祂忿恨中发烈怒的日子,祂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13:6, 9, 13, 22; 22:5, 12)
又在耶利米书:
那时被称荒废、杀戮、毁灭的日子。(耶利米书4:9; 7:32; 46:10, 21; 47:4; 40:8, 26).
以西结书:
烈怒、密云与黑暗的日子。(以西结书13:5; 30:2, 3, 9; 34:11, 12; 38:14, 16, 18, 19)
还有阿摩司书(5:13, 18, 20; 8:3, 9, 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大而可畏,谁能当得起呢?(2:1, 2, 11; 3:2, 4)
西番雅书:
当那日,必有哭号,耶和华的大日临近,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必吞灭全地,祂要使这地的一切居民纯全。(西番雅书1:7-18)(等等)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当耶和华即将降世时,除非通过洗礼为祂预备道路(在天上,洗礼的效果就是关闭地狱,防止犹太人彻底灭绝),否则他们将全部灭亡。耶和华也对摩西说:
我若一霎时临到你们中间,必灭绝你们。(出埃及记33:5)
这一事实通过约翰对即将受他洗的众人所说的话清楚可知:
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马太3:7;路加3:7)
约翰施洗时也教导基督和祂的来临,这一点从(路加3:16;约翰1:25, 26, 31-33; 3:26)明显可知。这些经文清楚表明约翰如何预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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