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5

第13章 订婚和婚

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643

643.通过圣言的大

643.通过圣言的大量经文(其中部分已被引用)显而易见,存在一个善与恶的报应,这才是圣言所说的报应。但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肯定不存在其它报应,我在此必须引用更多的圣言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5:29)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 25:14; 32:19)
  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 5:10)
  在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在其终结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其它律法。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通过亚当及其妻子明显可知,他们被诅咒就是因为他们行恶,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创世记2,3章)。教会终结之时也不会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右边的绵羊说,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对左边的山羊说,因为他们没有行善,祂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25:31-41)
  凡睁开双眼的人,谁不能由此明白善与恶会被报应。
  也存在信的报应,因为仁属于善,信属于真,二者一起居于善行中,否则行为不是善,可查看373-377节。故,雅各书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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