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27.然而,有些人不能检查自己,如:婴幼儿,尚不具备自我反省能力的少男少女,还有根本不能反思的头脑简单者,以及所有对神缺乏敬畏的人;此外还有一些患有精神和身体上的疾病之人,更别提那些坚信唯信称义之人,就是将基督功德归给人的信;他们已然确信,人的某种东西会通过这种检查和悔改进入,从而摧毁信,以至于把救赎从它唯一永恒之地驱逐和抛掷出去。对所有这些人来说,仅仅口头忏悔就可以了;而本章前面已说明,这并不是悔改。
但那些知道何为罪的人,尤其那些从圣言知道很多事,也这样教导,却不检查自己,因此看不到自己任何罪的人,好比那些积攒了财富,却把它放在保险柜和箱子里,除了看一看,数一数外不再动它的人;或好比那些仅仅为了变得富有而聚敛金银财宝,并把它们藏在地窖里的人。这种人就像把银子埋藏在地里、包在手巾里的商人(马太福音25:25;路加福音19:20)。他们还像种子落于其上的硬路和石头地(马太福音13:4, 5);又像枝繁叶茂却不结果的无花果树(马可福音11:13)。他们心如铁石,没有变成肉心(撒迦利亚书7:12)。他们像鹧鸪抱不是自己下的蛋;他们不按正道得财,到了中年,那财都必离开他们,他们终久成为愚顽人(耶利米书17:11)。他们还像有灯无油的五个童女(马太福音 25:1-12)。
那些从圣言获取大量有关仁爱与悔改的信息,知道大量戒律,却不照之生活的人,好比贪吃者,他们将食物塞进嘴里,不经咀嚼就咽到肚子里。结果,食物在胃里不消化,当它输送出去时,就破坏乳糜,导致慢性疾病,最终结局就是悲惨死去。这种人由于缺乏属灵之热,故不管享有多少光,可被称为冬天、冻土、北极气候,甚至冰雪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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