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89.从现今所流行的信仰可推知,神是罪恶的起因,当初这个信仰是由那些在尼西亚城召开会议的人孵化出来的。在那次事件中,一个直到今天仍顽固存在的异端邪说被杜撰并确立下来,即:存在三个永恒的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这蛋一经孵出,其追随者就别无选择,只能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出一个将主神救主的功或义归给人的信条,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全都夺走,并就信仰而言,将全然无能归给人。由于他们唯独通过信来推论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涉及教会所教导有关得救的一切事上,人同样无能为力。基于这信以及人在属灵事物上无能为力的可怕异端邪说,由此接二连三地涌现出来,包括前一节所讨论的最要命的异端—预定论。所有这些信仰都在暗示:神是罪恶的起因,或神既造了善也造了恶。但是,我的朋友啊,不要信靠任何会议,只信靠主的圣言,圣言胜过会议。罗马天主教会议还有什么东西不能炮制?这可怕的毒蛇-预定论,不就出自多特会议吗?
有人可能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是罪恶的间接起因;因此,如果不赐下这自由意志,或许他就不会犯罪。但是,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人能否被造为一个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的人。若丧失自由意志,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个雕像而已。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看上去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为了使人可以作为一个人活着,这能力被赐给他,故有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意味着人能凭所赐的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