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18.(2)圣言字义中的良善与真理由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份代表主的神圣良善与救赎的工作。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主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那是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所以,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样宝石由乌陵和土明组成,代表从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及其伴随它们的一切。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用巧工作以弗得。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在那上面镶宝石、四行宝石,第一行是肉红玉髓、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风信子石、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儿子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刻十二个支派的名字。亚伦要将放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带在胸前;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放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15-21,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予以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上的各样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样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那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就普遍意义而言,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最外层中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的光辉;在天使的语言,或完整的希伯来语中,乌陵是指闪耀的火焰,土明是指光辉。那里还说明,这些回应是由各种光,同时由默契的感觉,或鲜活的声音所给出的,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由此可见,这些宝石还表示就圣言最外在的意义而言,出于良善的真理。天上绝不会以其它方式给出回应,因为这最外在的意义就包含所发出的丰满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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