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在灵界,这类妻子禁止我公开谈论这些婚姻。因为她们唯恐她们能用来获得对丈夫权力的手段同时被泄露出去,她们一心想把这些手段藏得严严的。但灵界的男人们却鼓励我披露他们极端憎恨的原因,几乎可以这样说,由于这些秘密手段,他们内心对自己的妻子充满狂怒。我只想简单说这几句:男人们说,他们下意识地对自己的妻子产生可怕的恐惧。这使得他们只能乖乖服从她们的命令,比最卑贱的仆人还要谄媚地顺从她们的心血来潮,以致他们仿佛成了无名小卒。他们说,不仅那些平凡的小人物对他们的妻子是这个态度,就连那些身居高位的男人,甚至强势、杰出的领袖也是如此。沦落到如此恐怖的境地后,他们不敢不友好地与妻子说话,或不敢做不讨她们喜欢的任何事,不管他们内心多么仇恨她们。他们补充说,他们的妻子对他们说话依旧客客气气,举止也彬彬有礼,并且还会洗耳恭听他们的某些要求。
男人们自己对于内在这种源于妻子的极度反感和外在的这种近乎赞同从何而来大为困惑,于是便请教深谙此道的女人们,以找出原因。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从这些女人嘴里得知:女人若愿意,就能利用手段使男人们臣服在其控制的枷锁下;不过,她们将这些手段藏得极深。粗俗的妻子通过轮番责骂和示好做到这一点;有时她们总是板起面孔、正颜厉色,有时用其它方法。有教养的妻子做到这一点,则通过一刻不停地坚持顽固要求,倔强地反抗丈夫,即便被丈夫恶待,也要坚持法律所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并基于这种权利大胆坚持自己的固执。事实上,她们声称,哪怕被赶出家门,她们也会随时回来,继续提出类似要求。因为她们了解男人们的本性,知道他们根本受不了妻子们的软磨硬泡,一旦顺从她们的意愿,就受她们控制了。此时,面对受她们控制的丈夫,妻子则示以礼貌和殷勤。妻子利用这种伎俩实现控制的真正原因在于,男人的行为受理解力支配,而女人的行为受意志支配。意志能顽固到底,而理解力不能。我被告知,这类女人当中最坏的,因内心充满控制的野心,甚至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仍能顽强坚持抵抗。
我还听见女人们的借口,以解释她们为何采取这种手段。她们声称,若非早就预料到她们向丈夫臣服后会被大大地藐视、弃绝和毁灭,她们决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她们有必要拿起武器。她们还补充了这一点,以作为对男人们的警告:把权利留给妻子;当处于冷淡的交替状态时,不要把妻子看得比女仆还低贱。她们还说,许多女性就是因为天生太过羞怯,以至于没有采取这种手段。不过,我插了一句:“她们是天生太谦逊。”这些经历使我意识到世上那些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朋友的夫妻之间地狱般的婚姻指的是哪类婚姻。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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