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在灵界,这类妻子禁止我公开谈论这些婚姻。因为她们唯恐她们能用来获得对丈夫权力的手段同时被泄露出去,她们一心想把这些手段藏得严严的。但灵界的男人们却鼓励我披露他们极端憎恨的原因,几乎可以这样说,由于这些秘密手段,他们内心对自己的妻子充满狂怒。我只想简单说这几句:男人们说,他们下意识地对自己的妻子产生可怕的恐惧。这使得他们只能乖乖服从她们的命令,比最卑贱的仆人还要谄媚地顺从她们的心血来潮,以致他们仿佛成了无名小卒。他们说,不仅那些平凡的小人物对他们的妻子是这个态度,就连那些身居高位的男人,甚至强势、杰出的领袖也是如此。沦落到如此恐怖的境地后,他们不敢不友好地与妻子说话,或不敢做不讨她们喜欢的任何事,不管他们内心多么仇恨她们。他们补充说,他们的妻子对他们说话依旧客客气气,举止也彬彬有礼,并且还会洗耳恭听他们的某些要求。
男人们自己对于内在这种源于妻子的极度反感和外在的这种近乎赞同从何而来大为困惑,于是便请教深谙此道的女人们,以找出原因。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从这些女人嘴里得知:女人若愿意,就能利用手段使男人们臣服在其控制的枷锁下;不过,她们将这些手段藏得极深。粗俗的妻子通过轮番责骂和示好做到这一点;有时她们总是板起面孔、正颜厉色,有时用其它方法。有教养的妻子做到这一点,则通过一刻不停地坚持顽固要求,倔强地反抗丈夫,即便被丈夫恶待,也要坚持法律所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并基于这种权利大胆坚持自己的固执。事实上,她们声称,哪怕被赶出家门,她们也会随时回来,继续提出类似要求。因为她们了解男人们的本性,知道他们根本受不了妻子们的软磨硬泡,一旦顺从她们的意愿,就受她们控制了。此时,面对受她们控制的丈夫,妻子则示以礼貌和殷勤。妻子利用这种伎俩实现控制的真正原因在于,男人的行为受理解力支配,而女人的行为受意志支配。意志能顽固到底,而理解力不能。我被告知,这类女人当中最坏的,因内心充满控制的野心,甚至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仍能顽强坚持抵抗。
我还听见女人们的借口,以解释她们为何采取这种手段。她们声称,若非早就预料到她们向丈夫臣服后会被大大地藐视、弃绝和毁灭,她们决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她们有必要拿起武器。她们还补充了这一点,以作为对男人们的警告:把权利留给妻子;当处于冷淡的交替状态时,不要把妻子看得比女仆还低贱。她们还说,许多女性就是因为天生太过羞怯,以至于没有采取这种手段。不过,我插了一句:“她们是天生太谦逊。”这些经历使我意识到世上那些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朋友的夫妻之间地狱般的婚姻指的是哪类婚姻。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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