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在灵界,这类妻子禁止我公开谈论这些婚姻。因为她们唯恐她们能用来获得对丈夫权力的手段同时被泄露出去,她们一心想把这些手段藏得严严的。但灵界的男人们却鼓励我披露他们极端憎恨的原因,几乎可以这样说,由于这些秘密手段,他们内心对自己的妻子充满狂怒。我只想简单说这几句:男人们说,他们下意识地对自己的妻子产生可怕的恐惧。这使得他们只能乖乖服从她们的命令,比最卑贱的仆人还要谄媚地顺从她们的心血来潮,以致他们仿佛成了无名小卒。他们说,不仅那些平凡的小人物对他们的妻子是这个态度,就连那些身居高位的男人,甚至强势、杰出的领袖也是如此。沦落到如此恐怖的境地后,他们不敢不友好地与妻子说话,或不敢做不讨她们喜欢的任何事,不管他们内心多么仇恨她们。他们补充说,他们的妻子对他们说话依旧客客气气,举止也彬彬有礼,并且还会洗耳恭听他们的某些要求。
男人们自己对于内在这种源于妻子的极度反感和外在的这种近乎赞同从何而来大为困惑,于是便请教深谙此道的女人们,以找出原因。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从这些女人嘴里得知:女人若愿意,就能利用手段使男人们臣服在其控制的枷锁下;不过,她们将这些手段藏得极深。粗俗的妻子通过轮番责骂和示好做到这一点;有时她们总是板起面孔、正颜厉色,有时用其它方法。有教养的妻子做到这一点,则通过一刻不停地坚持顽固要求,倔强地反抗丈夫,即便被丈夫恶待,也要坚持法律所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并基于这种权利大胆坚持自己的固执。事实上,她们声称,哪怕被赶出家门,她们也会随时回来,继续提出类似要求。因为她们了解男人们的本性,知道他们根本受不了妻子们的软磨硬泡,一旦顺从她们的意愿,就受她们控制了。此时,面对受她们控制的丈夫,妻子则示以礼貌和殷勤。妻子利用这种伎俩实现控制的真正原因在于,男人的行为受理解力支配,而女人的行为受意志支配。意志能顽固到底,而理解力不能。我被告知,这类女人当中最坏的,因内心充满控制的野心,甚至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仍能顽强坚持抵抗。
我还听见女人们的借口,以解释她们为何采取这种手段。她们声称,若非早就预料到她们向丈夫臣服后会被大大地藐视、弃绝和毁灭,她们决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她们有必要拿起武器。她们还补充了这一点,以作为对男人们的警告:把权利留给妻子;当处于冷淡的交替状态时,不要把妻子看得比女仆还低贱。她们还说,许多女性就是因为天生太过羞怯,以至于没有采取这种手段。不过,我插了一句:“她们是天生太谦逊。”这些经历使我意识到世上那些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朋友的夫妻之间地狱般的婚姻指的是哪类婚姻。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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