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21)世上有地狱般的婚姻;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的朋友。在灵界,这类妻子禁止我公开谈论这些婚姻。因为她们唯恐她们能用来获得对丈夫权力的手段同时被泄露出去,她们一心想把这些手段藏得严严的。但灵界的男人们却鼓励我披露他们极端憎恨的原因,几乎可以这样说,由于这些秘密手段,他们内心对自己的妻子充满狂怒。我只想简单说这几句:男人们说,他们下意识地对自己的妻子产生可怕的恐惧。这使得他们只能乖乖服从她们的命令,比最卑贱的仆人还要谄媚地顺从她们的心血来潮,以致他们仿佛成了无名小卒。他们说,不仅那些平凡的小人物对他们的妻子是这个态度,就连那些身居高位的男人,甚至强势、杰出的领袖也是如此。沦落到如此恐怖的境地后,他们不敢不友好地与妻子说话,或不敢做不讨她们喜欢的任何事,不管他们内心多么仇恨她们。他们补充说,他们的妻子对他们说话依旧客客气气,举止也彬彬有礼,并且还会洗耳恭听他们的某些要求。
男人们自己对于内在这种源于妻子的极度反感和外在的这种近乎赞同从何而来大为困惑,于是便请教深谙此道的女人们,以找出原因。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从这些女人嘴里得知:女人若愿意,就能利用手段使男人们臣服在其控制的枷锁下;不过,她们将这些手段藏得极深。粗俗的妻子通过轮番责骂和示好做到这一点;有时她们总是板起面孔、正颜厉色,有时用其它方法。有教养的妻子做到这一点,则通过一刻不停地坚持顽固要求,倔强地反抗丈夫,即便被丈夫恶待,也要坚持法律所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并基于这种权利大胆坚持自己的固执。事实上,她们声称,哪怕被赶出家门,她们也会随时回来,继续提出类似要求。因为她们了解男人们的本性,知道他们根本受不了妻子们的软磨硬泡,一旦顺从她们的意愿,就受她们控制了。此时,面对受她们控制的丈夫,妻子则示以礼貌和殷勤。妻子利用这种伎俩实现控制的真正原因在于,男人的行为受理解力支配,而女人的行为受意志支配。意志能顽固到底,而理解力不能。我被告知,这类女人当中最坏的,因内心充满控制的野心,甚至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仍能顽强坚持抵抗。
我还听见女人们的借口,以解释她们为何采取这种手段。她们声称,若非早就预料到她们向丈夫臣服后会被大大地藐视、弃绝和毁灭,她们决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她们有必要拿起武器。她们还补充了这一点,以作为对男人们的警告:把权利留给妻子;当处于冷淡的交替状态时,不要把妻子看得比女仆还低贱。她们还说,许多女性就是因为天生太过羞怯,以至于没有采取这种手段。不过,我插了一句:“她们是天生太谦逊。”这些经历使我意识到世上那些内在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外在却像最亲密朋友的夫妻之间地狱般的婚姻指的是哪类婚姻。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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