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⒇在一方屈服,因而受制于对方的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各种表面的爱情和友谊。当今世界,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婚姻最初的日子过后,夫妻在权利和权威上的较量就开始了。说到权利,他们声称,平等是由所订立的协定条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应各司其职;说到权利,男人坚称,男人在一切家庭事务上都享有优势地位,因为他们是男人;而女人就是劣势的那一方,因为她们是女人。如今,这种家庭地位的较量唯源于缺乏有关真正婚姻之爱的知识,还缺乏对这爱何等蒙福的任何感受。由于这种知识和感受的缺乏,一种仿造爱情的欲望便取代了这爱。在缺乏真爱的情况下,这欲望使人们萌发了追求权力的野心。有些男人从控制欲的快乐中获得这种野心,有些男人所拥有的野心是婚前由狡猾的女人植入的;有些男人则没有意识到它。
有这种野心的男人经过轮番较量获得控制权后,使妻子要么沦为他们的合法财产,要么屈从他们的意志,要么处于奴役状态,各自情况视其野心大小和他们所固有或潜在的素质而定。然而,有这种野心的女人经过轮番较量获得控制权后,则使丈夫要么与自己权利均等,要么屈从她们的意志,要么处于奴役状态。不过,一旦妻子从她们的丈夫那里夺得控制权,她们会与自己的丈夫过上一种友好生活,因为存留在妻子身上的欲望会仿造婚姻之爱,并且如果她们的权力超出许可范围,走得太远,这种欲望就会受到法律和畏惧正当分离的约束
至于一个强权的妻子和一个驯服的丈夫,以及一个强权的丈夫和一个驯服的妻子之间的爱情和友谊是何性质,则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事实上,要详细比较它们之间的不同,并一一列举出来,只怕篇幅不够用,因为它们各不相同,多种多样。有些不同之处既取决于男人野心的性质,同样取决于女人野心的性质。男人的野心不同于女人的。这样的男人只能体验到一种愚昧的爱情友谊;而这样的女人出于欲望,只能体验到一种虚假爱情的友谊。下一节我们会讨论哪些手段能使妻子获得对丈夫的权力。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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