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1

291.⒇在一方屈服

291.⒇在一方屈服,因而受制于对方的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各种表面的爱情和友谊。当今世界,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婚姻最初的日子过后,夫妻在权利和权威上的较量就开始了。说到权利,他们声称,平等是由所订立的协定条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应各司其职;说到权利,男人坚称,男人在一切家庭事务上都享有优势地位,因为他们是男人;而女人就是劣势的那一方,因为她们是女人。如今,这种家庭地位的较量唯源于缺乏有关真正婚姻之爱的知识,还缺乏对这爱何等蒙福的任何感受。由于这种知识和感受的缺乏,一种仿造爱情的欲望便取代了这爱。在缺乏真爱的情况下,这欲望使人们萌发了追求权力的野心。有些男人从控制欲的快乐中获得这种野心,有些男人所拥有的野心是婚前由狡猾的女人植入的;有些男人则没有意识到它。

有这种野心的男人经过轮番较量获得控制权后,使妻子要么沦为他们的合法财产,要么屈从他们的意志,要么处于奴役状态,各自情况视其野心大小和他们所固有或潜在的素质而定。然而,有这种野心的女人经过轮番较量获得控制权后,则使丈夫要么与自己权利均等,要么屈从她们的意志,要么处于奴役状态。不过,一旦妻子从她们的丈夫那里夺得控制权,她们会与自己的丈夫过上一种友好生活,因为存留在妻子身上的欲望会仿造婚姻之爱,并且如果她们的权力超出许可范围,走得太远,这种欲望就会受到法律和畏惧正当分离的约束

至于一个强权的妻子和一个驯服的丈夫,以及一个强权的丈夫和一个驯服的妻子之间的爱情和友谊是何性质,则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事实上,要详细比较它们之间的不同,并一一列举出来,只怕篇幅不够用,因为它们各不相同,多种多样。有些不同之处既取决于男人野心的性质,同样取决于女人野心的性质。男人的野心不同于女人的。这样的男人只能体验到一种愚昧的爱情友谊;而这样的女人出于欲望,只能体验到一种虚假爱情的友谊。下一节我们会讨论哪些手段能使妻子获得对丈夫的权力。


真实的基督教 #325

325.在现今一般所

325.在现今一般所用的教理问答中,这段经文被分为两条诫命:一个是第九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另一个是第十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由于这两条诫命合成了一个整体,并占了一节(出埃及记20:17和申命记5:21),所以我决定把它们放在一起论述。然而,这并非因为我愿意将它们合成一条诫命,我情愿按常规把它们分成两条,毕竟它们全都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为“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和申命记4: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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