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

29.若愿意,谁不能

29.若愿意,谁不能凭理性明白,人死后并非一缕气?人只会将这缕气想象为一阵风,或空气、以太之类的东西,以为人的灵魂就是这类事物,或在其中,渴望并等待与肉体复合,以便它能像在世时那样享有感觉及其愉悦。谁不明白,如果这就是人死后的情形,那他的状况还不如地上的鱼、鸟和动物呢?因为它们的灵魂不存在,也就不会因着渴望和等待而处于这种焦躁状态。人若死后真是一缕气,因而是一阵风,那就要么飘荡在宇宙中,要么按照某些传统说法,他将呆在某个阴间,要么如教会神父所说,在地狱的边缘,直到最后的审判。谁不能因此理性推断出,自创世以来(估计有六千年时间)活着的人仍处于这样的焦躁状态,并且这种焦躁会与日俱增?因为出于渴望等待的所有人都会产生焦躁情绪,并且这种情绪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日益加剧。所以,他们必定还在宇宙中飘荡,或被禁闭在地狱边缘,因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里面包括亚当及其妻子,还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以及自那以后的所有人。这样想来,没有什么比生而为人更可悲的了。但恰恰相反,主,也就是永恒的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规定,人若照祂的诫命生活,由此与祂结合,就会比在世时更加幸福快乐,因为那时人是属灵的,灵人(spiritual person)感受和体验属灵的快乐,这快乐远远胜过属世的快乐,胜过它千百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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