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8

288.⒄它们旨在原

288.⒄它们旨在原谅缺点,因而避免声名狼藉。使夫妻害怕丢人的缺点有很多,有的严重,有的不严重。它们是心智和身体的缺点,但不如前一章所列举(252—253节)的导致分离的那些严重。所以,此处所说的缺点是指一方配偶因害怕丢人而保持沉默的缺点。除了这些之外,在有些情况下,还包括过去所犯的罪,如若泄露出去,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更不用说性能力的减退了,因为这是男人们惯常吹嘘的。为避免声名狼藉而对这类缺点的原谅就是一方配偶伪装爱情和友谊的一个因素。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进一步证明。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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