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⒃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这种情形尤其出现在地位和条件不平等的夫妻之间的婚姻中(对此,参看250节)。如,当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并且妻子把她的钱放到口袋里,或将她的财宝锁在保险箱里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若她大胆主张丈夫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养家糊口,则更是如此。众所周知,这会导致一种强迫的婚姻之爱的仿品。若他所取之妻的父母、亲朋好友身居高位,做赚钱的生意,或从事贸易活动,并能影响他的成功发达,情形也一样。这种情形也会带来一种婚姻之爱的仿品,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显然,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于害怕失去这些好处。
235.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属灵天使拥有圣言的属灵之义,属天天使拥有圣言的属天之义。我被允许发觉,当我照字义阅读圣言时,与天堂的联系就建立起来了,时而与那里的这个社群相联,时而又与那个社群相联。我照属世之义所理解的话,属灵天使以属灵之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以属天之义来理解,这也是在一瞬间。我已数千次觉察到这种联系,故对此毫无疑问。此外,天堂之下也有灵人滥用这种联系,他们从圣言字义中重复某些章节,并立时发觉、记下建立联系的社群。我也曾多次看见并听说这种事。这些直接经历使我得知,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结合并与天堂天使联结的一种神性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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