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5.⒁它们旨在促进家庭和睦。为了家庭和睦而实践婚姻仿品或外在友谊的,主要是丈夫,因为他们具有出于理解行他们所行之事的本质特征。理解是思维的官能,故会反思使他们的灵焦躁不安、心烦意乱的各种问题。因此,若家中没有安宁,他们的生命灵气就会萎靡不振,其内在生命可以说就会死去,因而他们的身心健康就会被摧毁。若丈夫在家中无法在妻子身上找到庇护所,以平息他们理解的混乱,对这些和许多其它危险的恐惧就会困扰他们的心智。
此外,和睦与安宁会抚慰他们的心灵,促使其愉快地接受妻子所给予的善意,而妻子则竭尽全力驱散丈夫敏锐发现的困扰他们心智的乌云。这些事也使得妻子们的同在令人愉快。由此明显可知,貌似真正夫妻间的爱情仿品对促进家里的和睦与安宁既是必要,也是有用的。另外一点就是,妻子这一方的仿品和男人那一方的不一样。妻子这一方的仿品看上去与男人那一方的很相似,但它们却是真爱的表达,因为女人生来是热爱男人理解力的形式。所以,她们即便嘴上不说,仍会发自内心仁慈地接受丈夫所展示的善意。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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