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5.⒁它们旨在促进家庭和睦。为了家庭和睦而实践婚姻仿品或外在友谊的,主要是丈夫,因为他们具有出于理解行他们所行之事的本质特征。理解是思维的官能,故会反思使他们的灵焦躁不安、心烦意乱的各种问题。因此,若家中没有安宁,他们的生命灵气就会萎靡不振,其内在生命可以说就会死去,因而他们的身心健康就会被摧毁。若丈夫在家中无法在妻子身上找到庇护所,以平息他们理解的混乱,对这些和许多其它危险的恐惧就会困扰他们的心智。
此外,和睦与安宁会抚慰他们的心灵,促使其愉快地接受妻子所给予的善意,而妻子则竭尽全力驱散丈夫敏锐发现的困扰他们心智的乌云。这些事也使得妻子们的同在令人愉快。由此明显可知,貌似真正夫妻间的爱情仿品对促进家里的和睦与安宁既是必要,也是有用的。另外一点就是,妻子这一方的仿品和男人那一方的不一样。妻子这一方的仿品看上去与男人那一方的很相似,但它们却是真爱的表达,因为女人生来是热爱男人理解力的形式。所以,她们即便嘴上不说,仍会发自内心仁慈地接受丈夫所展示的善意。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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